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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5章 ——魂归故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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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在等她?”
    一阵风穿堂而过,我皱了下眉头,意识到身旁的人是自己的朋友这才压下一口气,背在身后的手稍稍握紧。
    “你再说什么啊!要不是最近出不去家门,我怎么会想她。”一语中的,我恍然大悟,终于正眼看向那位友人。
    “我怎么会想一个人?如果不是最近不能出门,我怎么会想她!”说罢咧嘴笑了几声,我多么希望这个话题就这么结束啊。
    明明全世界都知道我在想你,为什么还偏偏要来问我呢?
    “知道你想她,别担心,你说过她很厉害。”
    我伸出右手摸了摸鼻梁,转身拍了拍友人的肩膀。
    我多么希望他能听见我后槽牙崩裂的声音然后终止这个话题啊!
    可他依旧面上带笑仿佛我们只是在聊天。
    这是关乎她的事情——我不愿与其他人议论、我甚至无法想象她现在身处何地是否安全!
    “算了。”
    收回自己的手,最后留给了那位友人一个略显凄凉的背影。
    不担心。
    “喂,你别走啊!”那人拉着我,“走开,我说了我不喜欢你。”我皱了皱眉头,把她的手甩开,抽身就走。
    “咚!”嘶,我被人推到地上“啧,谁啊,有没有文明啊!怎么不去死?”我吃力地爬起来,拍着身上的灰尘,“出车祸了,快打120!”顺着声音望去,她趴在地上,抬着头拉着嘴角,冲我冷冷笑了笑……
    刺鼻的消毒水味充斥着我的大脑,灯熄了,医生摇摇头,走了。不久后,几名护士推着盖了白布的她,去了太平间。
    “哈!哈!哈!”我猛地睁开眼,坐了起来。又是这个梦。我摸了摸头上的汗,起身下来床。
    雨淅淅沥沥。不知为何,每次当我来这里,总是会下雨。“好久不见。”我放下摘的野花,站着,看着那碑上,黑白色的她,又想起了那一片腥红……
    已经几年了……日日夜夜,她都会出现在梦里。我回头去看,其实那时的她很可爱,但那又如何,她死了,她因为我死了,我永远都要背负着她的命。
    午夜时分,她总是会回来找我。汗湿了床,泪湿了枕,我像被掐着脖子,可那人却又总是给我留一口气。
    为什么不直接索命?我不敢想。大概折磨人一辈子才是最残忍的做法。
    她听到了我说的话……
    她恨透了我……
    在记事屋还不是记事屋的时候,在她还是个梳了两揪辫子,被妈妈绑上她并不喜欢的粉红色蝴蝶结,硬逼着拿起圣经,上教堂礼拜的女孩的时候,曾无数次羡慕地看着教堂的彩色玻璃窗。当时的记事屋并不怎么喜欢阳光,或者说,当时的记事屋正处于年幼的,正在探索世界的年纪,本能的讨厌会让她不舒服的东西。
    但她喜欢那扇仅有的彩色玻璃窗,这是一个从小生活在乡村里的,没见过世面却聪敏细致的孩子,唯一能见到的浓郁色彩。
    这面用零零碎碎的边角料凑成的玻璃上绘着圣母子,做母亲的那一位满怀着爱意拥抱自己的孩子,连鬓角都在圣光的照耀下显得知性而美丽。这位世间仅有,受上天爱待,童贞而孕的女子像是一位最普通不过的母亲一样,为儿子的降生而感到偌大的喜悦,怜爱之意溢于言表。
    这样美好的画面,只有在阳光的照射下才能真正显出它的斑斓夺目。可圣母知道吗,这个可怜的,满怀欣喜的母亲知道她出生不久的孩子将来要被人出卖,活活钉死在十字架上吗?即使知道了,又能怎么办?她的双臂洁白而无力,她的眼神温驯如羔羊,她的嘴唇吐出的只有花瓣与蜜露,她无法阻挡圣子履行职责,遵循命运的脚步。
    小姑娘很喜欢这幅画,但当时的她并没有意识到,她喜欢的只是圣母垂怜幼子的行为。直到在很多年以后,记事屋再回想起这个片段,才终于迟钝地发觉这一点。她早已忘记,自己的生母是牧羊女,又没有丈夫,每天忙的不分日夜只为养活母女两口。那个可怜的女人来不及爱她,更来不及看她一眼,单是为了活下去就精疲力尽,甚至连自己女儿的消失都无从得知。
    我的生母还记得我吗?她是否知道我的存在呢?记事屋脑子里刚蹦出这个想法就被自己给嗤笑了。怎么可能呢。作为“记事屋”之前的存在会被彻底销毁。从此之后只有记事屋,而非自己个人。
    静谧幽暗的森林里极难透过阳光,只有为数不多的地方微微有些阳光闪烁。远方,几声狼嚎穿过树林,传进了耳朵里,脸色又是苍白了几分。小小的人儿握着匕首,撑在树上大口的喘气,眼神中满是惊慌不定。
    回想起一个时辰前。
    “七日内,不能到集结点的,那便只能留在森林里。如果你们命大,或许到了明年下一批进去的时候还能回来!”
    “到达人数超过十五人,所有人,死!”
    领头的教官语气冰冷森然,眼神扫过场上的孩子们,小小的孩童们虽然已经接受了不少的训练,但终究从未直接面临生死,更未真正动手杀人,忽然之间就要自相残杀,孩子们的脸色多少有些不自然。
    教官们走上前,一人提起一个孩子,提起轻功,往远方的森林奔去。
    ——七日后——
    这七日内,有野兽的偷袭,也有来自其他人的暗算。到达人数只能有十五人,但是,参与的孩童们却有四十余人,想活命,只能互相杀戮。
    森林内有些许指引的标记,越靠近集合点,遇到的人越多,杀戮也就越多。
    数不清自己已经杀了多少人了,从一开始的惊慌无措,再到最后的浑身鲜血,每个人都在这地狱里走了一遭。
    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有刀伤,也有抓伤。终于,在快要力竭的时候,总算是看到了集结点。
    身形一晃,就要栽倒在地上,却被人提溜着领子抓了起来。抬眸看去,撞上那一双冰冷的眼眸,打了个寒战。
    那人眼眸中透露出一丝不屑,“记住了,想不被杀,那就杀了那些要杀你的人。这就是暗卫的生存之道。”
    被狠狠摔到地上,眼前一黑,昏迷了过去。
    ——数年后——
    负手站在集合点前,今日,是这批小崽子进森林的第七日,想来,应该快有人出来了。
    一道瘦小的人儿从树木中晃出,跌跌撞撞的走了过来,脱力的摔倒在自己面前。
    眼前这一幕和多年前重合,不由低低一笑,伸手抓着衣领,把那孩子提起来,眼神冰冷。
    “记住了,不想被杀,就杀了那些想杀你的人。这就是,以杀止杀!”
    夜中,我携佳酿至屋中,卷起帘子,独斟一大白,对月相邀。叹息一声,心头愈发涩起来。
    我与润之结亲不过半载,当时只道是短役罢,不曾想一别便是三月有余,仍未得归。润之可曾思念我,可曾担忧我在润州可冷着了,吃的惯吗?倚窗望月,思绪渐远,她可是一个人躲在房中偷偷抹泪?长叹一声,皇命在身,又当如何,我不愿为世俗,虽无愧于心,到底是苦了她。犹记去年与润之相别于余杭门外,眼见他落泪,心中亦是酸涩非常,万般柔情涌上心头,却哑了一般,吐不出一个字来,只执手默然凝望。
    风露乘隙而入,扑入我怀。月光倾落,映着画梁上双宿双栖的燕,沉思良久,挥笔写下,删改繁几,终成一诗。
    罔千年受伤了。
    这个噩耗随着吹来的冷风刺进了骨子里。她怔然,直觉心头涌上一股难言的滋味。立即撂下手中的东西,在未缓过劲来的惊愣中赶往医院。
    大脑中已无能思考些什么,空白的有些发晕。在微微发颤的步子中推开了病房门,映入眼帘的并非床上的梁思成,而是拥挤的人群把病床围了一圈。房间里皆是低声的问候,声音很轻,却杂乱的很。瞳孔无力的挣着,却不知把眼神落在哪里。就这样呆愣中捕捉着脑中一闪而过的思绪。像救命稻草一般死死的抓住,好让自己保持清醒。
    怎会这般!
    念起,我实是感激未立即见到病床上的思成。一霎那间我也的确无法想象狼狈中的少年。他素来是风度翩翩,温文尔雅。我怎能想到他倒下时会是怎样的一番模样?愈想愈乱,愈捋愈杂。只好在梁叔叔的话音如利刃一般斩断了乱如麻的头绪。
    “思成的伤不要紧,医生说只是左腿骨折,七八个星期就能复原,你不要着急。”
    方松一口气。只与后来的父亲与李夫人在病房中守着。我慢慢挪渡着步子,按捺住内心的慌乱到病床旁见病床上的思成。缓缓落座,打中午守到太阳按捺不住寂寥缓缓离去。桌上的饭菜冷了热,热了冷,终是无人理会。纷杂的声音渐渐消失了,只留钟表发出轻微的滴答声。剩下的,只有思成的呻吟。
    他每一声细小的呻吟仿佛都是一把剪刀,挑起了我心头上的血管,带着剪不断的血丝。一阵阵心痛如刀绞,耳畔又充斥着思成痛苦的哼声久久无法散去。他的每一声难耐痛楚的声音,我都跟着疼。我手慢慢挪动,抚上了自己的左膝。我终是无法想到被汽车猛撞后的摩托车压在腿上是怎样的疼,也无法想象疼晕过去不省人事又是如何的严重。我眼前只能浮现出一片血色连天,不晓得是为他还是因我。眼眶忽而间又些发酸,只得颤抖着呼出一口凉气。安静的房间里我听得到自己缓慢的心跳声,一下,一下,伴着萦绕的呻吟声几乎要停滞下来。
    疼,疼!
    再无心念余,暗中下了决定去舍了几星期的学业来照顾他。义无反顾,无所犹豫。非一时兴起,而是在冷静的深思后下了让自己最满意的答复。
    “这边儿,再划过来点!”
    “谁泼我!别躲!”
    “哇你干嘛!方才不是我干的!”
    收回架在船边作乱的手抹干净水,笑嘻嘻看着不远处的师弟们闹成一片,悠哉着往嘴里丢进了颗剥好的莲子。
    夏天火热的不仅是日头,还有一众少年好玩爱闹的心。下午的功课才收了尾,汗都没来得及擦,就被这帮小子撺掇着一同去湖心偷摘莲蓬。许久未尝过那清甜滋味,这一想还真有些肚馋,遂二话不说,趁着天色未晚,扯着师兄弟十余人撑着四艘窄叶小船,游鱼一般扎入那层层叠叠的红花碧叶丛中。
    一开始是奔着莲蓬去的。在那个人的带领下,一群人轻车熟路摸到那守塘老头看不见的地方,喊了几个手脚麻利的在外缘掐了十几个莲蓬头丢进船里让人解馋。馋劲儿过了,玩性就上来了。没过一会儿,此次活动内容便由采莲蓬转为了打水战。
    偏头躲过友人手里回敬过来的一泼水,却丝毫没有作为罪魁祸首的自觉,一手拍着船沿一边笑得肚子发痛,口中还不忘添把火:
    “你看看你,湿淋淋像条落水狗哈哈哈哈哈哈!”
    “呸!我要是狗我第一个咬死你!!!”
    抬臂接住挥来的船桨,眼神不经意瞥过他身后,随即眼一亮:
    “等等,那边儿,看见没?那儿有个长茎的莲蓬!个头这么大,铁定好吃!快!收了收了!”
    “那个太靠里了,摘不到啊!”
    那大莲蓬长在了一片荷花荷叶之间,在船上伸长了身子也够不到,但若是这么放过了又觉得可惜。摸了摸下巴,最终还是决定下趟水。跟撑船的师弟打了声招呼,叫他划到那片荷花从的外缘,紧接着三两下脱掉上衣,光着膀子跳入水中,憋着口气扒拉开层层叶梗,向着中间那柄最高的莲蓬探去。闹腾了许久,天色有些暗了,扎堆的莲叶荷花又多,辨不太清,只好凭着大致的感觉摸上了那圆柄,一掰一折,咔嚓一声,那莲蓬便被摘到了手。即得手,也不多停留,又沿着来时的路扒了回去。先将那大莲蓬丢上了船,随后又扒住船沿一个撑身回了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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