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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凶徒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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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安甫田的房间。
    安甫田的尸体在离着其床榻四五步远的地方,脚朝外,身下有从床到其卧处的拖擦血痕,但拖擦血不很多,其卧处血迹亦不算多,但有滴溅血。
    在其尸体旁,有四枚血脚印,两枚清晰一些,两枚浅淡,又有两枚更浅淡的在离着尸体两步远的地方,周祈顺着鞋头的方向看,是掀着盖子翻乱的箱柜。
    安甫田妻卜氏的尸体在床上,颈间利刃致命伤,小衣被撕烂,露着的小臂清晰可见被抓握造成的青紫。
    床头帷帘上有两片喷射血,两个枕头及下面的褥子被血浸透了。
    谢庸、崔熠、吴怀仁在验看安甫田的尸体,周祈蹲下,查看那几枚脚印。
    这几枚脚印大小形状相同,是同一人的,周祈又从怀里掏出崇化坊案中的脚印图与之比对,也是同一人的。这脚印长约一尺一二,宽约五寸,以此算来,此人身长总要在七尺半到八尺之间了,是个实打实的“八尺壮汉”。
    周祈细看那两枚最清晰的脚印,其左鞋前掌、右鞋前掌、右鞋后跟的边缘微有参差,左鞋跟部有些连缀的细小纹路。
    周祈指着那左鞋跟部印痕:“这是鞋底的麻绳印?可看这鞋印边缘,磨损成这样,断然不是新鞋了——”千层底子的布鞋,新穿时,踩下能看出纳鞋底的麻绳印迹,穿久了,穿旧了,鞋底布磨毛了,麻绳磨细了,绳子嵌在了布里,便看不出麻绳印子了。
    谢庸走过来,也蹲下细看:“此人跛足?”
    周祈点头,只有他左脚跛了,脚跟儿踩不实,这会出现这样的足迹。
    那边崔熠咂一下嘴:“一个跛脚大盗……阿周你的推断很对,一个跛脚的是万没法儿像你说的什么‘旱地拔葱’,蹿上那样的高墙的。”
    周祈点点头,站起来,与谢庸等一起看安甫田的尸体。这个年轻人的样子委实凄惨。面部三道刀痕,一道从左鬓到右颌,一道从右鬓到左颌,一道在眼下从左到右平平划过,这雪花刀痕,使得其鼻子被割成了几半。其左脸侧又有一道从上而下的刀痕,使得耳朵险被割下。身体亦被横七竖八劈砍多刀,除了劈砍伤外,胸腹还有三四下捅刺伤。
    吴怀仁道:“看床头喷溅血和这拖擦血痕,他是在床上被杀死,又拖到这里的。床中部被褥上血迹不多,他身上这些利刃伤都是被拖到这里后再被劈砍捅刺造成的。”
    “除了此处。”谢庸指着安甫田右小臂内侧的划伤道。
    “是,”吴怀仁道,“若是死后泄愤劈砍,按说伤不到小臂内侧,这或许是抵抗伤。”
    周祈举起右臂做抵挡状,以左手为刀比划一下,所以这安甫田睡梦中醒来,见有人举刀,下意识抬胳膊去挡,但并没挡住,还是被砍在了脖颈上……
    崔熠以拳击掌:“我懂了!凶手对四五十岁的中年文士愤恨,但对年轻郎君们恨意却没那么浓,前面崇化坊胡伯禄案中虽无年轻郎君被杀,但十年前丰安坊案及靖安坊案中十七岁的焦长平与十五岁的尹有恒都是一刀毙命,身上没有旁的伤痕。为何这安甫田被伤得这般厉害?就因为他突然醒了,做了抵抗!我之前还只道是因为这安甫田年纪大些,已经成亲了的缘故。”
    “就因为他抵挡这么一下,凶手就把他的尸体拖到地上,劈砍捅刺这么多刀泄愤?”周祈皱眉,“是不是太——丧心病狂了些?”
    “这样杀人如麻,自然丧心病狂。”崔熠道。
    周祈没说什么。
    谢庸看着安甫田的脸,突然摇摇头,“阿祈说得有理,或许还有旁的原因。”
    吴怀仁突然抬头看一眼谢庸,又看一眼周祈,哪怕在这种时候,他也注意到谢少卿叫周将军“阿祈”,这般亲密……果然,果然啊!
    “他或许是为了遮掩。”谢庸道。
    “卜氏没有被捆绑塞口的痕迹,小臂有被抓握造成的青紫,她是被先奸后杀的。若杀安甫田、奸杀卜氏的是同一人,他应该是先杀了安甫田,再奸杀卜氏,再把安甫田拖到地上劈砍捅刺,而不会是杀安甫田,拖到地上劈砍捅刺,再去奸杀卜氏——地上血流得并不很多也是佐证,因为那时候安甫田已经死去一阵子了,体内血液凝滞,即便被劈砍捅刺多处,流的血也不多。”
    “是啊,这怎么了?”崔熠问。
    周祈道:“谢少卿的意思是,凶手先杀安甫田,中间经历过奸杀卜氏,他被抵挡那一下子的‘怒气’已该消了,按理说,不该再这般毁尸泄愤。”
    崔熠想了想,也是,尤其中间还是奸尸,凶手心里应该……
    吴怀仁则注意到周将军说的是“谢少卿”,看来少卿还需再用些功……
    “你们不觉得安甫田脸上的雪花状刀痕,还有他身上这横七竖八有深有浅的刀痕太刻意了吗?关键,这么快的刀,是什么让他在左脸侧的那一刀这般短浅,耳朵都没全割下来——这是左耳。”
    周祈目中精光一闪:“兵士!”
    崔熠和吴怀仁也懂了:“割左耳计军功!”
    谢庸点头:“凶手被抵挡一下,到底杀了安甫田,又按照从前的习惯,顺手去割他的左耳,已经下刀,突然意识到,赶忙停手,在奸杀卜氏之后,想到此处漏洞,便做补救,把安甫田拉到地上,劈砍其脸颊身体,以混淆耳畔之伤。”
    既这跛脚人是兵士,他那正房中杀死安善来、挖下于氏眼睛的同伴,那个十年前作案累累的人,当也是兵士。
    周祈道:“这便解释通了,为何十年前几桩旧案杀的都是唐人,这两案杀的却一家是回鹘人,一家是吐蕃人……也解释通了,这十年他为何没有在长安犯案,他在军中对战胡人呢,是近来才回到长安的。”
    “宋大将军的人!”崔熠道。
    周祈点头,应该就是前阵子加官进爵娶续弦的宋大将军带回来的人,他回来一个多月,时间正好对得上。
    宋大将军虽是六年前去的西北,但征西军却是几十年的老底子,军中兵士有新有旧,每隔三五年就从各地征一波输送过去,那主犯十年前进入军中,如今返回长安,完全可能!
    在京畿募军,京兆便有记档,崔熠让人快马回去查。
    周祈虽不是什么正经兵士,却也算禁军,对军中事颇熟:“军中步兵常用小阵,同伍之人,有人用刀、有人举盾、有人用矛,其中又有人专门割耳,其割下的耳朵,算全伍的军功。宋大将军这回带回来的人不多,查找这么个跛脚的曾专门割耳的,应该不难。”
    可那主犯呢?
    先找到这跛脚人再说。
    很快京兆府司兵参军来报,十年前虽无大批在京募兵,但当时廖昌大将军去西边,在京畿募集了一千人押运犒军之物。
    作者有话要说:唐代有大小尺,小尺大约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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