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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周六,下午一点五十五分。
GEEK马场。
这是一家当地颇有盛名的马术俱乐部,江泊烟那匹名叫Laer的黑色纯血马就在这里保养。
Laer和其他马相比体型高大,脾气暴躁,一直都是马厩里出名的恶霸,物似主人形,和江泊烟的坏性子其实没什么两样。
它今天依旧昂首阔步,用脚不悦踢着空气,在它身侧,江泊烟单手牵住马绳,穿一套撞色马术服,不时抬头望向出口,脸色阴晴不定。
路饮和他约了下午两点整见面,他脑子一热提早十分钟来到马场,谁知威胁他“迟到就分手”的人自己却不见踪影。
“啧。”
他越发不爽,轻轻咬着后槽牙,垂眸望向表盘,马靴无聊碾过地面,又在心里开始倒计时间。
“喂,Laer。”他拉了下马绳,看向趾高气昂的他的马:“他是不是故意放我鸽子,在耍我玩儿吧?”
Laer被他拽得不舒服,从鼻子里哼着气。
“吵什么。”江泊烟训斥它,又自顾自地和它说,“路饮到底什么意思,他真觉得我会想要和他约会?笑死人了,我们又不是真的在谈恋爱。”
“算了,你听不懂我在和你说什么。”
五十八分。
五十九分。
快接近两点整,江泊烟的耐心即将消耗殆尽,路饮终于准时出现在门口。他穿着专业的纯白马术服,拥有非常高挑的成男身材,双腿像模特那样笔直修长,一出现就吸引着马场上众人的视线。
江泊烟听到耳畔有人窃窃私语,说那家伙真帅。
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很有看点。
黑发、白肤,精致的五官,一眼望去冲击力十足,总之很有蛊人的资本,即使这是一个男人。
江泊烟拽紧马绳,暗中在心里骂:男狐狸精。
路饮走到他面前,言简意赅的两个字:“久等。”
他也不算迟到,是恰好就在两点整前到达马场,让江泊烟即使笃定他是故意,也无法真的大声朝他发泄怒气。
他臭着脸嗯了一声。
路饮看向Laer:“你的马?”
“它很凶,不喜欢陌生人。”江泊烟警告,“你别偷偷摸它,踢坏了我可不会送你去医院。”
话音刚落,就见他那匹每年要砸一跑车的钱做保养的纯血马,挣开束缚绕着路饮踱步两圈,步伐优雅,判若两马。
又在江泊烟震惊的目光下,用脑袋温顺去蹭路饮手背,态度显得尤为亲昵。
路饮见状轻笑出声,对匹马的态度比对江泊烟要好得多,至少他从没朝江泊烟露出多少友善的微笑。他用专业的手法给马梳毛,让laer舒服得一直用鼻腔喷出气,彻底遗忘一旁冷眼旁观的主人。
江泊烟起初黑着张脸,但渐渐,眼底情绪开始变味。
Laer是匹黑马,衬得站在它身侧的路饮肤色尤其
白,他搭在黑马背上的手指匀称修长,是双任何手控看到都会为止尖叫的手,漂亮的像是建模。
尤其是,江泊烟注意到他指关节处淡淡的粉色。
男人是视觉动物,江泊烟也不免俗,他不可避免被这双手迷住视线,指腹摩挲着,烦躁异常,本能想要抽烟。
“你自己玩。”他几乎落荒而逃,“我去抽根烟。”
江泊烟的大脑还不太冷静,进入抽烟区,他低头将烟点燃,迫切猛吸一口,在吞云吐雾间试图整理自己思绪。
不应该是这样,要说他的择偶标准,他一直都喜欢小鸟依人的女孩,漂亮是必须的,最好长相清纯可爱。所以先不论路饮性别,单就说他那浑身生人勿近的气质,也必然被他排除在心动列表外。
怎么就,一下子昏了头。
恶心感本能地泛上心头,对路饮的厌弃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改变,江泊烟烦躁异常,掸落指尖的烟灰,走到二楼的窗户旁往下眺望。这里视角正好,可以近距离看到马场全貌,他的视线在场上梭巡一圈,很快就找到了路饮的身影。
不得不承认,路饮的马术水平很出色,他带着Laer跨越障碍,坐在马背上的身姿挺拔,明明是副惹眼的漂亮样貌,但又有难以抵挡的锋利威势。
路饮似有所感,拉住缰绳回头,冷淡的目光一瞬撞进江泊烟眼底。
江泊烟微一出神,突然想起很久之前,宋央有一次在他耳边抱怨,认为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很不公平。
宋央说,同为宋海宁的儿子,路饮从小接受精英教育,而他在十岁之前,因为私生子的身份东躲西藏,错过启蒙教育,连最简单的英文发音都很勉强。
江泊烟那时候觉得宋央很可怜,更加忍不住怜惜他。
诚然,他知道宋央的性格不如他外表展示的那样单纯,但他既然表现无害,江泊烟便愿意这样惯着他,因为他对宋央有所偏爱,所以那又怎样。
江泊烟想得有点头疼。
心绪不宁时,一阵电话铃打断他沉思,低头一看发现是宋央的来电。他这会儿其实不是特别想要接,但拇指出于本能已经按下了接听键,一阵短暂的空白后,响起宋央的声音。
“哥,你在哪儿呢?”
他的嗓音温温柔柔,有股儿说不出的黏糊劲,但并未让江泊烟心生反感,总是把握得恰到好处,也是他的一种本事。
江泊烟看了眼楼下:“处理私事,你找我有事?”
宋央:“我一个朋友说他在GEEK看到你和路饮了。”
江泊烟的心猛跳,下意识否认:“怎么可能,他看错了。”
“大概是看错了吧。”宋央嘀咕,“他也说是隔得远,看背影觉得像是你。哈,也对,你们怎么可能会在一起。”
江泊烟单手扶额:“真是疯了,谁不知道我和他有仇。”
他挂断宋央的电话,倚着巨大落地窗向下眺望,内心深处升起几分对宋央的愧疚感,让他无法再下楼面对路饮,又怕被
宋央口中的朋友撞见“地下恋情”,最后几乎是逃也似地匆匆离开了马场。
路饮收到江泊烟给他发来的短信,言简意赅三个字:我有事。
主人公离场,他也没有待在马场的必要,将Laer交给工作人员后,路饮驱车回到清河郡。
谈墨陪他爷爷谈照国拜访老友,今晚大概宿在蓝湖庄园。路饮将灯打开,站在玄关处换上拖鞋,他搬来清河郡不过几天,别墅内就多了不少他生活过的痕迹。
并排摆放的拖鞋,成双的水杯,这间屋子里的东西,大多数都已经开始成双成对。
有种很奇怪的、家的感觉。
结束晚餐后路饮去书房工作,公司成立不久很多手续还要补全,他身为老板身兼数职,又过上了连轴转的忙碌生活。
填完一份申请表格,中途他感到困倦,趴在书桌短暂地眯了会眼,迷迷糊糊中听到耳侧传来动静。
他被惊醒,一抬头就看到谈墨放大的俊脸。
长得太帅,容貌很有冲击力。
谈墨一双大长腿屈起,随意靠坐在书桌旁,结实的小臂撑住桌面,俯低身体,微眯着眼打量路饮。
他衣着正式,定制西装勾勒出宽肩窄腰的好身材,尽管模样和五六年后稍有不同,但路饮定定看着他,一瞬仿佛回到从前。
直到谈墨伸手在他面前招了招。
因为距离太近,两人呼吸交融,嗅到彼此之间的熏香味。路饮抬手撑住额角缓慢起身,眉眼间带些倦意,嗓音沙哑:“不陪谈爷爷过夜?”
“拜访结束我就回来了,爷爷有事要聊。”谈墨扫了眼书桌旁的材料,“你又在工作。”
他跟路饮重逢这几天,每次见到他都在处理工作上的一些事。
路饮揉捏着眉心:“公司刚起步,很忙。”
谈墨:“你就没有点别的兴趣爱好,我是指,除工作以外的爱好。也别提看书,我知道你从小就爱这个。”
路饮沉吟片刻:“看股票算吗?”
“你觉得算吗?”
路饮于是露出一副为难的表情。
谈墨见状说:“你可真是个可怕的工作狂,那就换一个话题,有没有想过养一只宠物,不觉得家里现在太冷清了?”
他拿出手机:“我的狗,三岁半的杜宾,叫暴龙。”
照片上的黑犬长相帅气,一直被谈墨当成家人对待。
“有空带你和他见一面,你会喜欢他。”
这时候,路饮突然放下手上的鼠标:“我喜欢猫。”
谈墨惊讶:“猫?”
“我十四岁时候的生日愿望,是养一只猫。”路饮跟他说,“当然,这是一个很难实现的愿望,我很忙。”
谈墨马上问:“你喜欢什么猫?”
“布偶。如果路过猫咖,我会走不动路。”路饮竖起食指,放在唇边,对着谈墨轻轻嘘一声,“这是一个只有你和我才知道的秘密。”
“真想不到。”
谈墨打了个响指,“我记住了,猫。”()
他在书房没待太久,等路饮继续工作后就离开了房间,路饮这次也没干到太晚,因为谈墨的叮嘱提早合上了电脑。回到房间洗漱完后他上床,终于有空刷新手机上的各色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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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第一条就是江泊烟的动态。
五分钟前,他发布一张做过模糊处理的人物照,并配文:欢迎老哥回国度假。
江泊烟心高气傲,能被他心甘情愿叫上一声哥的人,印象中只有傅南时。路饮的脑海里立即浮现那个男人的名字,他手指微动放大照片,试图从模糊的人物图中寻找一丝熟悉感。
确实像是傅南时,准确来说,那就是傅南时。
傅南时是他给自己取的中文名,他是一个混血儿,生得像他的白人父亲,高鼻梁,蓝眼睛,头发倒是和他母亲如出一辙的纯黑色。他的父亲跟江泊烟的爸爸曾是多年同学,关系亲密,每年江泊烟出国度假,都是和他玩在一块。
他今年25岁,比江泊烟大七岁,年少有为,如今已经是一家跨国公司旗下子公司的总经理。
年纪轻轻就担任要职,自然是因为他的父亲,是这家知名企业的实际掌权人,而傅南时从小被当成家族继承人培养,是名副其实的太子爷,能力同样不容小觑。
按照前世的时间线,现在这时候,傅南时应该远在国外,他手头有一个紧急的项目,这会耗费他多年时间。
更不用说……来度假。
路饮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宋央的存在,让他跟傅南时曾有段不为人知的交锋。
前世,他和傅南时初次见面是在八年后。
傅南时因为家族生意来到中国拓展业务,在一众投标公司中选中路饮名下的路安科技,双方签署了长期合作协议。两人年纪相仿,又都混迹商场,曾经有一段时间,他确实把傅南时当成一位不错的朋友。
只是傅南时极度恐同,得知他的性向之后取消了所有合作。
再次从别人口中听说傅南时的消息,路饮却意外得知他被宋央掰弯,正在高调追求对方。
这样的追求持续数月,直到宋央决定对路饮出手,傅南时自然参与其中。一切尘埃落定后,他却反手抛给路饮一张黑卡和一份格式严谨的包养合、同。
美其名曰,只要表现听话,就能满足他所有的愿望。
高高在上的姿态,令人作呕的言论。
不顾路饮的意愿想要强吻他,又在被拒绝后恼羞成怒,摔门离开,傅南时做这一切,只是为了让宋央吃醋——像一部狗血的肥皂剧。
在拒绝傅南时的包养后,那是路饮前世最后一次见到他。后来他因为一场人为车祸,重生回到了十年前。
都说前尘往事如过眼云烟,但他一旦想起傅南时的名字,眼底嫌恶无法掩饰。他不喜欢傅南时,无法做到对他动心,那份合同是对他的一次侮辱。
更何况那场车祸的始作俑者未知,宋央和他身边的任何一个男人,都有可能是凶手。
到底是谁迫不及待想要除去他。
十点半的江家,此时灯火通明。
傅南时垂眸坐在客厅,气势凌人,阿姨送来消遣的红酒,他拿起轻抿一口,声音跟着同时响起:“你很好奇?”
江泊烟道:“工作狂居然也舍得给自己放假?这次打算在国内待几天?”
傅南时放下手上的酒杯,伴着玻璃碰撞的清脆声响,不紧不慢地敷衍他:“看我心情。”
江泊烟切了一声:“这不像是你的风格。”
闻言,傅南时点了点自己脑袋:“我前几天出了一场车祸。”
江泊烟被他吓了一跳:“什么时候?”
“9月7号,傍晚。”
大概十天前。
江泊烟沉吟:“那时候我在参加一场生日会。”
如果路饮此刻出现在这里,那么就会发现傅南时口中的时间点,就是他重生那天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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