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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去年此时(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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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日初上没了秋季那般凉爽,倒是冷了好多,枫叶都掉完了素霜上了树梢,家中后院有几只雀儿被突如其来的石子惊飞。秋府只有秋娉之一个小姐,也只有这一个孩子,从小就是宠着长大的。但没有刁蛮的性子,而是野性十足。百分百的“野丫头。”
    —
    大雁临冬南飞,自个儿手执着一石子,瞄准树梢上的素霜,准确无误的打在了那最顶尖的树梢上,霜花掉落了下来,顿时枝桠也摇了摇,似少女的身子,也似这女主人的眉眼弯弯。
    “小姐,天气凉,进去吧。”
    对下人的叫唤声不理会,看向天上的大雁,淡淡吐字。
    “拿本小姐的弓来。”
    古有惊弓之鸟,技艺精巧。今娉之也能。雁南飞雀归巢。倒是不在意旁人所说的世家小姐应该如何如何。因为从未被如此约束过。似野子般。自在,狂妄。最不喜被约束。
    “你可瞧好了,你家小姐不比别人家小姐。是能拉的起弓的。
    堪怜寂夜,云下微漏月斑。疏影频移流萤相伴,素手持花灯以便照明黑暗之处,只怪提灯在园中寻了半晌也并未见阿姊们踪影,黛眉颦蹙,不安感不觉涌上心头。
    步履匆匆蜷指紧攥家灯,抬眸流转四顾侧耳倾听,忽闻一阵嬉闹之声于不远墙后传出,顺着寻去只见一物沐灯光而现,敛了裙儒蹲伏在那物旁,心下生喜。这不是小八姊儿的佩饰吗?怕是和姊姊们躲藏太急于慌忙中不慎落下的吧,掩面偷笑,遂掀睫正色道。
    “小八阿姊儿,这配饰可是要送于阿姐的?”
    见她们不应,遂轻挪步子抬眸望向墙后,竟忽地被挤了出来,手足无措便一言不发,那模样甚为可爱。不禁掩面轻笑两声,启唇尾音上挑略显无奈
    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画角声远,千秋凛然。十八年简傲跌宕,顽愚酩酊惯醉清风韵调。一朝戎马关山千里,战矛破空杀伐毕现,铁血冷情征途不息。今方苍龙蜕逆吟啸出渊封刀加冕,划万里戎夷血屠地狱归入版图。觥筹仍记征战地,万人同去几人回。玉斝宴散,金铙曲终。望燕地旌旃,凌波阁外跅弢负手,百尺高台傲视古今。纵使有日月比肩,龙凤环护,九五玉阶犹自不胜寒凉。
    “所以桃花,你当陪我。”
    你当陪我,恍忆那年出征前夜,我矫首抻指拂掠绛霄飞雪,涩涩消融于指端。支颐端详着屋脊上那九五至尊又掬了一盏琉璃酒器,和着几瓣冰晶抬颔酣然入喉。许是两重冰火激碎了一张轻狂假面。除却那七分酒后的踉跄癫狂相、余下的三分竟全化作了温软柔意,跌跌撞撞地尽数拢到那双桃花颜酡美目里,漩涡般惑得人跟着一并醉了。
    “朕带你看一件国宝……”
    好一个国宝。花事轻浮,谎话香艳。喝酒误事,古人诚不欺我……
    始于莽芜错乱,终于云魂雨魄,淋漓酣畅,余下的情欲已不知如何回味。桃花啊桃花,你处心积虑地骗了我十八年,而今我满盘皆输,珠胎暗结,你该不该负责到底?休戚耳语缠绵于身侧,恋慕相思几近蔓延决堤。如今战荒历尽,山河千古,百岁须臾。观流年星象,于山河徜徉,我定要你一席笑语同续。执子之手,契阔此生。
    谁料想城隍表里,造物实多愚弄。蓦闻故地皇城传来一纸荒唐罪己。所述“男儿身窃国之罪”引得举国上下一片哗然。也知莫逆君心从来执己之性,“孤注一掷”这一惯用伎俩向来受用。故顾眄迢递江国,捉鞭上马万里一赴奉阳路。辨斜尘烟,残灯销影渐微。多日跋涉气力殆尽,虚晃地撞入重帷深堂处。我步伐踉跄,紧拥那白衣少年入怀,俶觉颊侧他温热柔荑来探,立刻被我攥住,十指紧扣。
    浮沤弹指,劫数难逃。
    “让我睡一觉,脏得难受,给我洗个澡。”
    抽剑出鞘,对月一观,指腹贴于剑背上拭过,瞧锋芒,瞧月光,瞧那寒铁映出的娇娇。月色皎皎,朦朦胧胧,是透进骨子里的凉,盈盈如水,漾在刃上泛冷。枝上玉兰簌簌落下瓣,逢剑锋,悬于其上、颤颤巍巍。我执剑出招,足尖点地,欲迎风而去,玉兰随之而起,要为我指路。可那月上有什么?有广寒宫、有月娥、有玉兔,有终年落不尽的桂,可无兄长、无双亲、无阿弟。转瞬又恍惚听见战马嘶鸣,弓的弦断了、提的刀折了,有阿娘的啜泣,有阿爷的叹息,兄长接住阿爹那一杆红缨枪,头也不回地走了。心下大急,唤回玉兰别于髻上,欲去追他——这月宫不去也罢!
    转腕剑锋扫花枝,惊起鸟振翅,抖落满地寒霜,月气还是朦胧,却氤氲了东方白。我回头眼睁睁看着那月重新拢上云层,连最后一思眷恋也无,转身便迎来晨光。雾气渐渐散了,我听见唱晓,看见朝霞,感受到到脚底被枯草叶挠得酥酥痒痒。我从虚渺的梦中醒来,终于脚踏实地——手里哪有什么剑,那是兄长的红缨枪;身侧哪有什么玉兰树,那是旌旗。
    烈日为追寻光明,高挂天际投射耀眼光芒直抵密林,于枝杈间穿梭留下了斑驳剪影,为普天浩浩荡荡散发着正气与温暖,料峭春风贴上枝干翠叶拂去尘埃,凌厉风刃独留松脂焚香贴着剑锋离开。阖目的罅隙猫儿窜上枝头,唱曲儿的“小乐师”就被驱下舞台,无暇管这“生死搏斗”。鸟儿被驱逐出境,那猫崽竟不知休停。
    沉肩几步龙门跨,旋身撩臂指周转。它利爪紧扒树皮,狠叫着朝我张牙舞爪。汇力小腿微弓直跃,一式杏白绽桃红,花叶鸣刃燕衔春,那猫好生敏捷!便应他棉里藏锋,蕴济刚柔。它纵身一跃去对岸,挤眉弄眼若做嘲讽,咬牙切齿字字狠厉:
    “今天我抓到你我就教你喊爷爷!!”
    #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
    不同于上私塾的孩子,医馆里长大的幼童启蒙识字用的都是《伤寒杂病论》《千金方药》,还未会开口说话就已经在跟着长辈学认药了。
    而那些模样千奇百怪说不出味道的草药,也能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接触中渐渐变得熟悉。
    哪怕跟着老大夫走街串巷,见过那么多病人热泪盈眶的样子也是难知晓。因为晓得那些人今儿嘴上说着感激,明儿就能扭头谩骂大夫敛财,好似辛辛苦苦上山采来炮制数月的草药,就该看他们病重直接给予。
    “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
    是不懂的,可能一辈子的也不懂。三九中文网
    所以哪怕随年岁渐长,识药诊脉练得娴熟,老大夫也未允许我独自给他人看病。偶尔心急也是觉得厌烦,恨不得早早出师天南地北随处游历,做个江湖医师也好啊。
    可这些遐想只在梦里出现,在医馆磨药打闹捉蜈蚣酿酒的时间,似乎还要很久很久才会过去。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
    不同于上私塾的孩子,医馆里长大的幼童启蒙识字用的都是《伤寒杂病论》《千金方药》,还未会开口说话就已经在跟着长辈学认药了。
    而那些模样千奇百怪说不出味道的草药,也能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接触中渐渐变得熟悉。
    唯一还不懂的大概的就是老大夫耳提面令的《大医精诚》。
    何为医者?
    哪怕跟着老大夫走街串巷,见过那么多病人热泪盈眶的样子也是难知晓。因为晓得那些人今儿嘴上说着感激,明儿就能扭头谩骂大夫敛财,好似辛辛苦苦上山采来炮制数月的草药,就该看他们病重直接给予。
    “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
    是不懂的,可能一辈子的也不懂。
    所以哪怕随年岁渐长,识药诊脉练得娴熟,老大夫也未允许我独自给他人看病。偶尔心急也是觉得厌烦,恨不得早早出师天南地北随处游历,做个江湖医师也好啊。
    可这些遐想只在梦里出现,在医馆磨药打闹捉蜈蚣酿酒的时间,似乎还要很久很久才会过去。
    #自白
    我是个女孩。多亏爷娘一视同仁的疼爱,年少的我不知道我的性别在当下,在此时我家的境地是多么的不适时。
    家里需要男孩。尤其在战乱时期,一个男孩的出生不仅代表传宗接代,还代表——兵力。也是多亏我出生的那几年世道太平,爷娘在性别方面也没有过多奢求——男儿固然好,但一家人和和美美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偶尔阿母也会摸着我的头叹气,她从没说过什么,我也就随阿母去了。阿母原是汉人家的好闺女,天生是个温软的性子,什么都会让她担心忧虑几分,但对我们姊弟三个是真的好。所以我对阿母的叹气没有多加在意,只是事事尽力遂阿母心意罢了。直到阿姊偷偷跟我讲家里需要的是阿弟,那个小我十多岁的阿弟,是男儿的阿弟,是可以成为家里支柱的阿弟。
    我没当回事,男孩儿怎么女孩儿又如何,我照样可以做到男儿能做到的事。我天生力气比较大,为了不让我这一身力气空长,阿爷特地教过我一些战斗技巧,怀朔一带跟我一辈的孩子们没有一个人是我的对手。也正是因为这些,我仗着自己跟阿爷学的那几手功夫在村子里不停地“行侠仗义”,妄图成为那流芳百世的大侠。
    我长得不好看,不是男人喜欢的大家闺秀的模样,唯一看得过去的是继承了阿爷鲜卑模样的鼻子,不看衣服活像个小子;我还不擅长织布,绣的女工说好听点是勉强看得过去。我至今还记得阿母看到我辛辛苦苦认认真真绣了几个月的女工时脸上的表情,真的是很一言难尽。我相信阿母是竭力想要夸奖我来的,但许是碍于良心还是说不出口罢。现在想想,自己小时候的生活真的是再平常不过。而且那段时光也是我一生中最为平和、最为安宁的一段日子。
    后来,阿姊出嫁了,嫁给了一家军户,算得上是良媒。
    再后来……大可汗要征兵了,每户人家都要出一名男丁。
    每家一名男丁。
    所以上战场的是我那走路需要拄拐的阿爷,还是我那还在流鼻涕的阿弟?
    我阿爷是鲜卑军户,是跟随先帝征战过的老兵。本来我家过得还算富朔,但阿爷征战时跟随先帝渡冰河冻坏了腿,生生熬坏了身体,也耗尽了家财。因着家里没有大儿子,一家上下的开销全仰仗着阿母织布。。阿母说,阿爷刚从战场回来时魁梧威风至极。可是现在走路都离不开拐了。
    像我这样的人多了去了。阿爷常常拍着大腿这么说。
    可是……
    ……
    中间发生了很多事,但事情的结果是,花家再也没有所谓的二女儿,而是他们的大儿子,花木兰。木兰在鲜卑语里是富贵的意思,叫这个名字的男女都有,所以我没必要遮遮掩掩。不过没关系,在战场上是没人在乎你叫什么的,我需要做的,就是在战场上活下去。活着回去!
    战场上刀光剑影十几载,但都不值一提,我重视的是结果。结果是战斗结束了,我活着回来了。阿爷没去赴死,阿弟也长大了。我……可以回家了。
    其实能从战场上存活这么久是挺了不起的,老兵代表着经验与实力,同时也代表军功和……杀敌数量。战场是最磨砺人的地方,这十几年来我变了很多,我甚至变成了那种“杀人不眨眼”的人。因为我见过因为片刻迟疑而丧命的同伴,头脑清醒和果断是战场上必不可少的因素。不过,当然,无论如何,无论我的经验或是我的军功,都不能否认我杀了那么多人的事实,事实上,它们正是我杀了人的证明。也许是性别的原因,军功足以让任何一个男儿疯狂,但它却让我更为冷静与克制,我征战数十年得到的功劳足以让我吃喝不愁把“花将军府”开上几代。但是我觉得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战争结束了,匈奴败走,我的家人都在等我凯旋。
    于是我回去了。我回家的那天阿母和阿姊抱着我哭湿了我的衣襟,阿爷也拄着拐一遍又一遍地说着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阿弟是个老实性子,原本在村外办事,听闻我回家急急忙忙跑回来说是专门回来杀猪做顿好的。
    看着那人急得红了脸,顿时便惹人哈哈大笑,甚至笑出了眼泪。也许这十几年把一些东西改变了,但有些事还是没有变。我捂着笑疼了的肚子擦干眼泪,回家真好啊,我想。
    回来了,我终于活着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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