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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唱起歌来有种黑夜都要被驱散的架势,轰隆隆的却很配现在的氛围。
    除了年长的半身人围着秋白露转,有些更幼小的孩子,也会拉着她的裤脚伸出双臂,希望她能高举他们。
    秋白露满足了小小半身人的愿望。
    以往只是普通身高的她,在这里无疑是个巨人,孩子们被她吓得哇哇直叫的
    同时,笑声也没断过。
    第65章谁看我家孩子,捶一下!……
    篝火晚宴结束后的第二天,秋白露和要去集市的半身人们一起启程。
    他们要去的正是据说有着森精灵出没的集市,斯卡布罗。
    说到这个名字。
    秋白露的脑中闪过一首同名的歌,虽然和她的目的不怎么搭配。
    但配着周围的风景和她现在所处的社会背景,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集市距离半身人的村落很远。
    领头的半身人勒卡年龄在五十岁左右,这在半身人中属于壮年,他正是和秋白露说着姑姑的儿子的表弟看见有森精灵出没在斯卡布罗的半身人。
    他喜欢热闹,经常会去各种集市,探听附近的八卦。
    因此有了一手很好的驾马车技术。
    斯卡布罗集市最近正好也要开张了,他就作为领队,带上秋白露和想要去的半身人们一起出发。
    考虑到秋白露的身量,半身人们还重新装修扩大了马车的车板,这样秋白露走累了,也能和大家一样坐马车上休息会。
    秋白露很感谢半身人们的关心,打算到了集市之后,多买点半身人喜欢的食物和香料给他们带回去。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留钱。
    在半身人村落生活了一段时间,秋白露算是见识到他们有多不会数数做生意了。
    单单买一两个面包他们还算得清钱,但买到十个以上,或者买一袋萝卜是10铜币,买一个面包也是10铜币,加起来他们总共只收10铜币,有时候还会倒贴些东西。
    这种算数方法真是惊呆了秋白露。
    只能说幸好半身人们靠种地吃饭,而且很少有人想不开去做生意,不然秋白露把他们钱没挣到,还得倒欠其他人一笔。
    所以留钱给他们恐怕正如萝丝所说很容易被骗光,他们也不愿意收,秋白露想想觉得还是直接以物换物,给他们多买点喜欢的东西实在。
    …
    …
    在秋白露去往斯卡布罗集市的时候。
    利亚姆思考之后,最终没有选择去半身人村落。
    他认可秋白露的意志。
    既然她都从肮脏的人鱼手中离开回到大陆上,那么她的目的只会有一个。
    去森精灵驻地。
    因此考虑到利亚姆不会飞,也不会瞬移魔法,现在他就算赶去半身人的驻地,他估计也遇不上秋白露,不如直接在森精灵老家附近蹲守,遇上的可能性还更大。
    这么想着,利亚姆便不再迟疑,选择了直接去森精灵的驻地。
    很巧,丹尼尔得知秋白露的信息后,他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尽管他很想立刻插上翅膀去到‘主人’的身边,但如果错过了他将没有第二次再遇到对方的机会。
    所以比起直接去半身人的部落寻找,同样相信秋白露行动力、意志,以及对回到故乡寻找母亲的执着,丹尼尔决定追着利亚姆一起去森精灵到驻地。
    没办法,丹尼尔对南大陆的了解也不多,精灵的消息太过神秘。
    流传最广的也只有精灵生活在南大陆的中部,但一个大陆的中部何其广阔,没个人带路真的不好找。
    而丹尼尔知道且认识的精灵,有且只有利亚姆一个。
    因此就算对方不喜欢自己,甚至丹尼尔追上,双方可能会大打出手。
    丹尼尔也毫不犹豫的向利亚姆打招呼,说出自己的请求。
    “你也是同一个想法吧,带上我一起或者杀了我。”
    在有准备的情况下,以兽人的嗅觉很难跟丢另外一个人。
    丹尼尔的意思是利亚姆要是不准备杀他,那他就会跟着他走。
    “所以说我讨厌狗这种生物。”
    看着丹尼尔执着的双眼,想到秋白露还蛮喜欢丹尼尔这只宠物的,利亚姆当着丹尼尔的面骂了他一句之后,还是默许了他跟上。
    至于被骂的丹尼尔怎么想。
    他现在已经不痛不痒,早就对狗一类的词汇脱敏了。
    而且和能再次见到秋白露相比,被利亚姆骂就骂吧。
    丹尼尔无所谓。
    一精灵一兽人又开始踏上同一段旅程。
    得知伙伴还好好的,只是出了趟远门,格里芬又恢复了神采。
    现在见到马还饶有兴致的围着它转圈,颇有种小老弟好久不见的意味。
    “牵好它,蠢狗!”
    见格里芬围着马转悠,吃好喝好没怎么运动被养肥的马‘瑟瑟发抖’。
    利亚姆见状呵斥丹尼尔。
    丹尼尔耸了耸肩,摊手道:“格里芬没有恶意。”
    虽然分别了一小段时间,但格里芬还记得马的气味,知道这是伙伴的所有物,没得到秋白露首肯前是不会吃马的。
    丹尼尔不相信利亚姆不知道这点,他就是随意找个理由骂骂丹尼尔而已。
    作为回馈,丹尼尔同样吊儿郎当。
    这是他不会在秋白露面前展现的,他认为不雅的一面。
    …
    …
    远在东大陆的切尔萨斯恼怒了。
    清点完自己的各类道具这句话,祂总算想起两百多年前,祂就把寻人用的炼金道具输给了欧姆尼西亚。
    现在要是想找人,祂就必须得去找黑龙一趟。
    当然了,在做一个炼金道具也不是不行,但那起码要一年的时间。
    切尔萨斯等不了那么久。
    人类脆弱得就和蚂蚁一样。
    而祂看中的那只蚂蚁还一直在往安全地区以外的地方爬,一年的时间有多久。
    在之前修复皮囊和秋白露分开的这段时间里,切尔萨斯已经有所了悟。
    焦躁、烦闷让祂甩动着尾巴把洞穴敲得哗啦作响,堆积如山的金币瞬间坍塌下来,现在让祂再等一年,祂根本不愿意。
    既然不愿意等。
    那么接下来就只剩下一个办法。
    切尔萨斯闷闷的丢出一个传音魔法,去和欧姆尼西亚沟通。
    祂是最讨厌出尔反尔的行为了,但现在不得不去做这件事,令祂的心情很不明朗。
    不过到底是理亏,拨欧姆尼西亚电话时,切尔萨斯难得语气不错。
    欧姆尼西亚都震惊了,这还是祂那个看起来理智,实际上脾气暴躁,见到祂恨不得白眼翻上天的同族吗?
    看在切尔萨斯脾气大变的情况下,欧姆尼西亚小心翼翼的询问着祂想做什么,担心切尔萨斯坑祂。
    “我的占卜水晶球,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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